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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宝鸡凤县检察院周喜玲一行来平利交流学习反渎职侵权工作
日期:2017-04-03 20:50  作者: 
 

全国人大代表、宝鸡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一行四人在平利检察院座谈_调整大小.jpg

全国人大代表、宝鸡凤县检察院周喜玲一行来平利交流学习反渎职侵权工作

 5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宝鸡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一行四人来平利检察院就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学习交流。

座谈会上,平利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猛代表院党组对周喜玲一行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该院的有关情况。反渎局局长王苏平从实践经验和具体案例就近年来反渎工作作了深层次的交流探讨。他表示, 1至4月立案1件2人,完成市院指导性办案任务的50%。近年来,平利反渎工作积极顺应全县工作大局,以查办破坏森林资源的渎职犯罪为己任,构建了“三三制”立体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即“三建议”,“三网络”,“三讲理”。“三建议”即检察建议、立案监督建议、量刑建议。该院连续多年深入查办破坏森林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并形成检察建议,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就此开展专题询问,形成决议,推动了全县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查办案件,向相关发案单位发出整改性检察建议,均引起相关涉林镇村的高度重视,夯实了监管职责。把涉嫌滥发林木的线索以检察建议向林业公安移送,确保犯罪分子得到法律追究。在公诉审判中提出合理量刑建议,确保罚当其罪。“三网络”即情报网、监督网、生态修复网。

该院在基层构建秘密情报线索网,确保案源不断;积极听取人大、纪委、地方党委意见,构建文明办案监督网;督促发案单位复植补绿,夯实护林员责任,构建生态修复网。“三讲理”,即讲道理、讲法理、讲情理。开展释法说理,讲清楚、讲明白为何犯罪、犯了何罪,全面分析影响量刑的各种情节,涉案当事人认罪伏法,案结事了,实现连续五年反渎案件有罪判决。

周喜玲对该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肯定了平利反渎工作的“三个效果”的统一,并介绍了凤县院反渎工作的有关经验做法,表示将认真学习借鉴平利县院工作中的经验和亮点,把此行所学带回凤县,力促将本院的各项检察工作做得更好。

陈猛表示,两院干警今后要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增进友谊,共同促进检察工作水平再提升。(通讯员: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 杨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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