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案管干警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日期:2017-04-0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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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案管干警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本网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雍宏蓓)6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高检发研字(2016)8号文件《关于确定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的通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干警刘峰同志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这是该院理论调研工作取得的又一优异成绩。
此次调研骨干人才评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夯实检察调研人才基础,加强检察机关新型特色智库建设,落实人才强检战略,为“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撑而开展的,评选范围面向省、市、县三级检察院。
近年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对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促进法治国家、法治陕西建设为目标,不断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院领导带头推动,各科室精心组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了一批优秀的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有力地服务和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刘峰同志在日常业务实践的同时积极探索检察理论的研究与创新,撰写调研文章,先后在《人民检察·陕西版》以及国家级核心刊物(cssci)《湖南社会科学》、《贵州民族研究》等发表调研文章,并于2014年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有力推动了该院理论调研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