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岗前的锦旗
2016年8月29日,西安一家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向莲湖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岗送来了一张鲜红的感谢信和一面绣有“拾金不昧,品德高尚” 的锦旗。让我们通过感谢信来了解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您好!
我于8月24日下午,到贵单位开证明的时候,由于粗心不慎将钱包遗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票据、现金等贵重物品,这些东西对于我来说十分重要。在我不知道钱包遗失的情况下,我离开贵单位继续处理工作上的相关事宜。 8月25日我接到贵单位张洁兰同志的电话,询问我是否丢失物品,由于我当时还不知钱包丢失,以为是诈骗电话,但当她告知我她是莲湖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时,我突然反应过来昨天去过贵单位办事。张洁兰同志让我检查一下自己的物品,我翻看皮包之后才猛然发现我的钱包不知所踪,当时的我真的是后怕不已,忙连声感谢。
原来我的钱包被贵单位的张洁兰同志捡到,她不辞辛苦多方打电话联系到贵院办事的人员,多方辗转才联系上我,当我拿到遗失的钱包的时候,我心情万分激动,包内所有的物品完好无损,现金、证件等无一遗失。更可贵的是张洁兰同志她不要任何回报,连声说这是她应该做的,让我不必介怀。我的心情确是久久不能平复,现今社会有如此品质的人真可谓是少之又少。张洁兰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举动,实在是令人钦佩。同时我也深知,只有拥有良好的单位文化的大背景下,才能拥有这样高素质的单位职员。
最后,请允许我们再次向贵单位及张洁兰同志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此致
敬礼
失主:李某
在此之前,查询岗就因为工作人员细致有耐心,服务态度良好屡次受到群众好评而收到过锦旗。而今,拾金不昧的光芒也闪耀在这个岗位,获得群众肯定。这既是群众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人员良好服务的肯定,更是对继续做好服务工作的进一步要求和鞭策。查询岗将发扬成绩,让服务工作更加精准、全面、细致。(拟文:赵峰 殷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