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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检察院张树峰同志荣获“十佳检察官”称号
日期:2017-04-03 20:50  作者: 
 

岚皋县检察院张树峰同志荣获“十佳检察官”称号

2月23日,从全市检察长会议暨表彰大会上获悉,岚皋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张树峰同志荣获 “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

张树峰同志,从事检察事业20年,爱岗敬业,在县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工作期间,成功侦破了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一批大案要案。2012年,在办案期间,妻子因病住院须立即手术,他忍痛将妻子交给亲友照看,自己坚守一线查案,成功侦破了县某局干部玩忽职守造成国家100余万元损失的大案。工作中加班加点是张树峰的“家常便饭”,在办理县粮食系统贪污、受贿窝案时,由于疲劳过度晕倒在工作岗位上。他先后被县委政法委授予“破办案能手”,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政法英模,被市检察院树立为模范典型,被县委树立为“四有新人”,被省检察院授予“群众最喜爱的陕西基层检察官”。他的先进事迹被安康日报、陕西日报专题报道,安康市政法委作为全市政法英模巡回全市报告,岚皋县委作为“四有干部”先进典型在全县巡回宣讲。

张树峰同志,用廉洁执法的品质诠释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凸显一名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和道德的检察官形象。(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陈宏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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