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闫永江韩晓第)
今年以来,富平县检察院把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作为非诉讼性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从群众关心的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村级财务管理等问题入手,针开展专题预防调查,有力促进了预防单位制度建设,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4月,该院党组成员分成5个工作组,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广泛开展以“四进四送”(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大走访大宣传大预防”活动,在走访中他们发现,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村级财产管理3个问题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占到群众反映问题的50%以上。群众的诉求,就是检察工作的动力和使命。该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由预防部门牵头,反贪反渎联动,在全县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村级财务管理三个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探寻可能诱发职务犯罪发生的制度性隐患,提出预防对策,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对全县村级财物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中,他们将“是否有规范健全的村级财物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公开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违法向群众收取费用;村级主要负责人是否兼职财物人员”四个方面作为调查的重点,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入户调查、联合乡镇政府进行调查等方式,调查自然行政村23个,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富平县“村财乡管”落实情况调查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被各级政府采纳,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富平县村财村用乡代管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正式推行。
在对全县农村低保情况进行调查时,他们将调查的重点放在“低保户的评定是否公开、公正;有无侵吞、骗取低保资金的情况发生;资金监管是否安全到位”等方面,选择张桥镇、东上官乡两个乡镇作为调查重点,随机抽取10%的低保户入户调查,调查农户120户,召开座谈会4次,并对低保资金实行了专项审计。之后,与县民政局联合形成了《富平县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调查报告》,分送各乡镇民政部门,规范程序,改进工作。在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预防调查中,他们发针对退耕还林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一是对已发生发现的问题逐一清理,查漏补缺;二是由林业站组织人员对涉及退耕还林信访问题的村组加强督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对涉及退耕还林职务犯罪情况的村组,组织群众重新落实退耕还林面积,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群众之中。目前,结合预防调查形成的三份检察建议均已得到相关单位的回复,实现了预防检察建议100%落实,100%回复,预防建议有力促进了相关单位的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也进一步提升了预防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