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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检察院“五项预防”促进办案工作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今年以来,合阳检察院自侦部门通过不断改进办案方法,强化办案措施,使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013人,渎职犯罪案件12人。在查办案件中,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克服单纯办案的思想,努力扮演好预防的角色,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一是政策预防。在办案中,利用个别谈话等时机,向被查对象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其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解决好当干部为什么,应该做什么的问题,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是心理预防。针对违法人员一般存在的拜金主义的失衡心理、同事、朋友之间的攀比心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利已心理和“抓不住捞一把”的侥幸心理,对被查人员开展心里辅导。提供宽松的环境和他们谈心,认真听取他们的心理想法,了解其内心世界,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误区”和心理“偏差”,帮助正确树立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其真正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接受法律的制裁。

三是纪律预防。为了增强办案的震慑力,办案人员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严肃执法。特别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对违法人员决不姑息迁就,依法惩处,确保法律的严肃性。

四是制度预防。办案人员逐步转变单纯办案的思想,不仅重视对案件当事人的惩处,更要注意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针对出现的重点案件和新问题,分析查找发案单位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实行“办案帮扶制度”和“检察建议制度”,协助健全完善发案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强化治本功能。

五是廉政预防。在认真查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主要违法问题的同时,注重从办案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域环节,把其纳入办案重点,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强化对腐败问题的多发、高发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同时,把办案的重点从主要经济问题为主向执行政策命令、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等方位转变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监督,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促使带领干部廉洁勤政。(张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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