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合阳:立足检察职能预防渎职犯罪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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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合阳县检察院从实际出发,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大渎职犯罪预防力度,创新开展渎职犯罪预防“四个点”,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以个案预防为切入点,提出预防建议。该院通过办案,从渎职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中找出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使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既防范于前,又惩治于后”的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效果。
二是以预防调查为深入点,探索预防对策。该院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渠道来了解和掌握渎职犯罪线索,克服了线索难发现导致的工作难开展问题。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调查,从渎职犯罪表现形式探究犯罪本质和产生的原因,掌握其规律、特点,深入研究预防对策,并运用到办案实践中,从而减少渎职犯罪的发生。
三是以法治宣传为扩大点,增强预防意识。法治宣传是传播和宣传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法治观念的活动,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工作。该院结合办案,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法律,增强社会公众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针对一些国家机关,结合剖析案件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渎职犯罪的发生。
四是以法律监督为立足点,增强预防针对性。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性质所决定的,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权的立足之本。该院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监督,使国家机关人员不敢滥用职权,实施玩忽职守等犯罪,通过对司法工作人员地进行侦查、审判和执行刑罚过程中进行监督,减少和避免徇私舞弊等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