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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合阳:建好机制 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合阳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网络。

建立快速办理机制。该院在充分保证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要求从速办理。审查批捕在3日内办结,审查起诉在二十日内结案。同时,对起诉到法院未成年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尽可能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程序审理。

建立和解办案机制。对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悔罪态度好,促使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处理。确需提起公诉的,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以减少刑事追诉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建立案件特办机制。该院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承办小组,专司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案前预防,案中帮教,案后跟踪,提高教育、挽救的效果。同时尝试实行“亲情会见制度”,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

建立跟踪帮教机制。该院研究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制度》,坚持将跟踪帮教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并延伸至刑满释放后,直至帮教对象彻底改造完毕,并到其所在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地实地考察,了解其改造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社区矫正机制。该院制定了《关于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及在监外服刑的未成年人作为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建立社区矫正档案,加强对信息的收集整理,以便及时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工作状况,对考察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外未成年人罪犯,作为重点教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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