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世文)旬阳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办案理念,从教育入手,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了一套严密的防范体系,有效地确保了办案安全。
安全教育警钟长鸣。该院根据办案规律和形势任务需要适时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讯问室的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看管工作细则》等文件,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同时将近年来检察机关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作为反面教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案例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及时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重点环节重点预防。一是司法警察从羁押场所提押犯罪嫌疑人到提讯室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始终使犯罪嫌疑人处于法警可控范围内;二是在讯问过程中,司法警察必须严密监视犯罪嫌疑人,注意神情、举动,严防事故发生;三是自侦部门办案过程中司法警察把传唤、拘传、看押、审讯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睡觉、上厕所等作为重点环节,增派力量,全面监控,实行重点预防。
健全制度有章可循。制定了办案安全责任制,把办案安全工作与晋职、评优挂起钩来,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出现办案安全事故的个人,取消当年的晋职、评优资格。凡发现干警在参与办案中有违反办案纪律苗头和迹象的,及时提醒和更换,确保办案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加强监督,规范行为。该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主动邀请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进行跟踪,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坚持一案一督察,一案一预案的工作机制,针对易发、多发环节进行重点防范和督察,对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审讯、取证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回访,防止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完善“检警协作”制度并认真执行,落实“看审分离、审录分开”办案规定,共同抓好办案安全防范。落实办案安全“四查”制度:查安全预案是否制定,查手续是否到位,查“一问两告知”是否落实,查“一案三卡”是否制定,同时对办案过程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办案安全隐患的,立即向责任人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切实防范发生各种办案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