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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检察院回访帮教预防犯罪
日期:2012-07-27 00:00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刘世文)旬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该院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不诉人,建立回访考查档案,采取“定期回访”、“集中回访”、“个别回访”等方式,在1至两个月后进行回访考察,到实地与其家长、老师、单位负责人、村组干部、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建立帮教小组,落实继续帮教工作,解决其释放后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真正做到悔过自新,重新做人,不至继续危害社会,了解和掌握失足青少年的悔过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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