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检察院多举措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陈国
近年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采取“教育、服务、管理、帮教、优化环境”等形式,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努力预防和减少该县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制定及完善青少年维权制度。制定了《与学校联系制度》、《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意见》、《对犯罪青少年不捕、不诉的帮教办法》、《对不捕、不诉、判处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青少年罪犯回访考察制度》、《城固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制度。
设立维权咨询台免费提供服务。组织侦监、公诉、监所、控申、民行等部门联合到广场、校区、社区、乡村、工业园等地通过设立青少年维权咨询台等方式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咨询,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劝导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维权组织,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如组织干警进校区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学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对学生进行基础性法律知识宣传。进农村关心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发放宣传手册和书籍,实行“义务家长”温暖辅导;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在学校板报内设立法治专栏,并公布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等;加大对校外学生、农村青少年的关心,增强维权工作的辐射力度,逐渐拓宽维权范围。
进校区为学生讲一堂法制课。主要针对初三毕业生和高中生采取“以案说法”等容易让学生接受的方式,预防和减少犯罪。找一至二个不捕、不诉青少年到学校现身说法,进行警示教育,使在校学生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健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统计台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案一记载,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教与回访。对于未成人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违法犯罪未成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侧重“教育、感化、挽救”。对决定不捕、不诉的青少年实行“二对一”结对帮扶,并且对该院去年和今年以来办理的几起未成年人不捕、不诉帮教案件进行回访,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防止其再次违法犯罪。坚决打击侵犯青少年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教唆、诱骗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该类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
加强和完善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青少年的法律监督。加强同看守所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犯罪青少年的家庭、社区、村委会、学校的联系,及时了解其动向,有针对性开展帮教,对继续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及时收监。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使青少年法制观念得到不断增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及其场所得到有效整治,侵犯青少年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有力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和完善。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