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眉县人民检察院 杜宝红)今年以来,眉县院在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专项预防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将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开展了重大工程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校安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做到“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指导不不指挥”, 按照工程项目需要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注重发挥源头参与、过程监督的作用,有效增强了预防工作的实效性。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同步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好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与县教体局联合制定了《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校安工程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二、准确把握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开展同步预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眉县2012年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概算817万元,涉及11个学校。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效遏制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发生,眉县院加强与教体局、项目实施的有关乡镇和单位的联系配合,广泛收集校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和工程概况等文件资料,为切实发挥源头参与、过程监督作用提供准确依据。同时,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环节适时介入监督,深入工程一线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咨询和法制宣传。邀请建设、施工单位干部职工到眉县看守所接受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达到了“警示一次,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三、注重源头预防,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为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该院发挥县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职能作用,协助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部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联合检查的措施手段,促进工程在关键环节的阳光运作。积极受理校安工程管理部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4次,为工程招投标提供了准确的信誉参考。联合工程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次,保证了工程高质优效。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