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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十八字”方针抓好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日期:2012-12-05 00:00  作者: 

围绕“十八字”方针抓好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吴堡县检察院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一

吴堡县是榆林市人口较少,面积较小,经济较落后的县之一,但是农村经济犯罪案件十分严重,多次引起村民集体上访,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5年至2007年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占立办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67%,2008年至2009年上升为75%,2010年至2011年上升为80%,2012年以来,吴堡县检察院把开展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多次下乡调研讨论,以辛家沟镇为试点,制定出一条工作思路: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为抓手,以提高村干部及村民法律素质为基础,以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目标,围绕“建网络,抓普法,定制度,强监督,常警示,惩犯罪”的“十八字”方针,减少、消除村民集体上访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目前村民集体上访已减少,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率逐渐下降。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网络体系。网络的建立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建立,纵向建立吴堡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吴堡县检察院与吴堡县辛家沟镇预防职务犯罪协调领导小组,辛家沟镇与辛家镇28 个村预防职务犯罪协调领导小组;横向建立吴堡检察院与农村项目建设投资相关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协调领导小组。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0%的案件与农村项目建设投资单位有关。为此,吴堡县检察院同土地局、林业局、扶贫办、交通局、水利局、城建局、发改局等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协调领导小组,同时与上述单位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协调领导职责和工作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岗位廉洁自律等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该院积极参与上述单位所实施的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特别是对投标公司开展了行贿档案查询,今年查询投标公司100余个,对重大项目工程还实行验收监督;

二、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工作,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一是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活动。该院组织院内各科局室骨干在各乡镇及县城全年举行两次大型法律宣传,其中上半年举行一次,下半年举行一次,紧紧抓住集市、物质交流会的有利时机,采用录音播放,法律咨询、图片展览,散发有关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传单,发放《预防职务犯罪手册》等形式进行宣传。近两年每年散发普法材料20000份,法律咨询400多人(次);二是结合开展三问三解活动,积极开展了“走千家,访万户”活动.院领导带领科室干警兵分四路分别来到党建联系村,矛盾村,扶贫村等28个村开展送法到户,了解民情,走访农户160余户,撰写调查报告5篇,其中有《涉农贪污犯罪的成因、特点及对策的调查》,《涉农挪用公款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的调查》,《当前村官职务犯罪成因及对策的调查》,《当前涉检信访反映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的调查》等;三是举办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培训班。每年定期在乡镇举办一次村干部法律知识和廉政教育学习班,重点讲解近年来农村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结合案例所涉及《刑法》、《刑诉法》的有关条款着重选讲,同时还播放警示教育片及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法及农村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年在全县各个乡镇举办培训班一次,参加培训村干部达360人次,今年在试点镇辛家沟镇举办了一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村书记,村主任达60余人。

三、积极帮助农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近年来多数农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都是由于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所导致,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基层组织人员的廉洁制度等制度,多数村是因制度不健全,使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发生违法犯罪,有的村是虽有财务管理制度,但未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该入账不入账,该支出不支出,使村干部违法犯罪。今年该院预防科结合农村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向镇政府及农村发检察建议,召开座谈会,在辛家沟试点镇的28村逐渐帮助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农村定期进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认真落实农村财务支出,票据报销经村书记、主任、经办人、村民理财组长四方会签制度。

四、建立健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近年来,我院立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多数是由于失去监督,导致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目前全县有一部分村已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一部分村还未建立,建立起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多数是流于形式,不能够正确履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有的不敢监督,有不善于监督,有的虽然监督,但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面对这些问题,吴堡检察院一是在辛家沟镇28个村都帮助建立起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正确引导村民监督委员会从村民工作的大局出发,服务村民的目的出发,培养监督委员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二是建立农村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建立农村职务犯罪联系点,才能给人民群众监督村务工作提供方便,才能使农村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方向发展,当村务工作出现脱轨或村基层组织人员工作出现不法行为时,可以通过联系点反映有关单位,预防和遏制犯罪的发生,使村务工作在阳光下开展,目前该院在全县5个镇建立联系点10个,辛家沟镇28村建立联系点28个,同时也建立起联系制度;三是检务公开工作深入农村。目前该院在全县221个行政村挂起检务公开牌匾,将检察机关的性质,科局室的职责及举报须知、举报电话、办事指南,一一公布于人民群众,便于人民群众及时联系。

五、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近年来,该院不仅在开展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培训班上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而且还采取其他方法专门进行警示教育。一是结合各乡镇近年来农村发生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分析,采用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同时还采用播放录像带警示教育,展览图片警示教育,今年在全县各镇举行上述警示教育6次;二是在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与农村项目投资相关单位的领导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参与旁听,进行警示教育。今年组织辛家沟镇的各村村书记,村主任及包村干部及水利局,城建局,扶贫办,交通局的领导参与旁听2次;三是组织辛家沟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书记,村主任去神木监狱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四是该院还在辛家沟镇贾家山村建立了一间30多平方米的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村干部展览。
六、惩治农村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工作。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不但加大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力度,同时加大打击力度,一有举报农村职务犯罪线索,就立即给予初查,经查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立案就立即立案,该批捕就立即批捕,该起诉的给予立即起诉,同时还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对法院畸轻畸重的判决给予立即抗诉。2010年,2011年两年就立办农村干部贪污贿赂案件7件,其中贪污5件,挪用公款2件,7件起诉法院后均作有罪判决,其中张某某贪污6.02万元一案,法院作了免于刑事处分,该院立即给予抗诉。

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的措施,一是使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使人民群众能够揭露犯罪,拿起法律武器同犯罪作斗争;三是使村民集体上访减少,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率逐渐下降,2012年辛家沟镇有2件举报信,2012年下半年辛家沟镇未发生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吴堡县人民检察院 霍建权 贾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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