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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犯罪预防”进新农村
日期:2013-03-26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黄 菊) 今年以来,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官一律”活动,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开展各项预防活动,使当地农民第一时间了解到了“什么是犯罪”“怎样预防犯罪”,以及如何进行犯罪预防等采取了以下措施:

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新农村建设十条措施》,保证了预防及整个检察工作都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坚持送法下乡,深入乡镇、农村巡回开展法律宣传。采取张挂宣传图片,举办反腐倡廉漫画展,发放宣传品,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从查办发生在乡镇、农村的贪污贿赂、非法批准占用耕地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入手,以案释法,开展预防; 以涉农服务工程预防为切入点,加强对涉农行业职务犯罪的预防,切实提高涉农行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还在相关场所设置“职务犯罪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增强了全社会监督力度,使预防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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