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犯罪预防 >> 详细内容
宝鸡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深化预防工作服务“三农”
日期:2013-05-2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张宁)近年来,渭滨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服务“三农”工作,为辖区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以来,该院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8%,涉案总额120余万元。在加大力度严肃查办涉农案件的同时,该院紧密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分析职务犯罪个案原因,把握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对11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个案剖析,向发案基层组织、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3件,督促相关单位出台预防性措施13项,所提建议都得到了采纳与落实,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如2012年,辖区马营镇某村村干部杜某等五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协助镇政府收取的2.6万元征地补偿协调费私自侵吞,用于其旅游及日常消费使用,构成贪污罪。针对此案,该院向镇政府和村委会提出了检察建议,对农村征地补偿领域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完善管理体制,同时组织镇、村、组三级干部培训,检察官做廉政讲座,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村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狠抓重点行业预防。该院根据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重点选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的行业和领域,把握发案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深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认真分析在土地使用、招标投标、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原因,宣传中央和高检院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和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先后对安沟村道路建设项目等进行了专项预防。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预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方面,为确保“村村通”公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该院与区交通局达成《预防协议》,对辖区部分村村通公路,进行了核查和监督。与区水利局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进行同步监督,力争促使惠民工程廉洁实施,让群众满意。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