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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滨:采取五项措施 促进“侦防一体化”
日期:2017-04-03 21:02  作者: 
                      陕西汉滨:采取五项措施   促进“侦防一体化”
 
“侦”与“防”是惩治职务犯罪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虽在实际工作中被划分到两个不同的部门,但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通过五项机制,突出“侦防一体化机制”作用,使侦查和预防工作更加符合客观规律。
 
实行办案风险评估。侦查部门在建立健全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时,将预防关口前移。即在启动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前,认真对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对办案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做出全面科学的预测和评估,制定最佳的措施和工作预案,防止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最终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查案和预防齐步走。一方面,对于重大典型案件,由预防人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活动,从而接触到案件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心理,全面掌握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深层次问题,准确分析案件的特点、成因和规律,从而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侦查人员参与个案预防、预防调查等环节,既可以从实用的视角对预防工作提供建议,提高预防效果,还可以从相关环节中发现侦查线索,为相关的侦查工作开拓线索渠道,提高对案件的控制能力。2008年至今,该院通过查办和预防的“齐步走”,累计向有关单位发检察建议70余份,每份均得到落实,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方、预防一片的良好工作效果;共形成预防调查报告40余份,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预防腐败工作,提供了科学参考依据。
 
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10年,该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开展查询工作,截止目前,已为工程建设、医药采购等领域招投标提供查询4000余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开展,充分运用了检察机关查办贿赂犯罪所积累的信息资源,延伸了办案的惩治功能,建立起检察机关与社会主(监)管部门共同预防贿赂犯罪的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了保障,净化了市场秩序和环境,受到多方好评和社会关注。
 
构建预防网络新格局。一是建立联合预防机制。该院与国土、城建、工商、税务、农办、水利、粮食、民政、教育、电力等19个重点行业单位建立了预防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共同研究落实预防措施,促进了行业单位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二是设立基层检察工作联络站。该院以汉滨区各人大代表团为基础,在34个镇(办)设立了10个基层检察工作联络站,广泛开展“五进”活动,全力为镇办、村组和群众提供贴身的法律服务,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依托派驻检察室。该院在辖区人口众多、经济实力强的恒口示范区派驻了检察室,进一步方便群众来访来诉,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四是实现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沟通的常态化,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增强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合力。
 
 实现多元化教育宣传。一是通过个案、类案开展警示教育。自2008年以来,该院主动到发案单位和热点行业,通过剖析个案、类案的特点和规律,分析诱发犯罪的主客观因素,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100余场次,警醒国家工作人员保持廉政心态,提醒单位在管理上防患于未然,取得了良好的预防宣传教育效果。二是集中开展预防宣传。在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期间,深入城区繁华路段,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组织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扩大预防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三是借力预防。今年,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教育局、计生局、恒口镇、共进镇和金川村等十三个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使机关、镇村组受教育党员干部达960余人,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及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其履职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汉滨区检察院  白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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