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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检察院做好预防工作
日期:2017-04-03 21:02  作者: 

临渭区检察院做好预防工作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重点工程全面介入、一般工程重点介入、拟建工程提前介入,推动了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依法、廉洁建设,确保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全、工程优质。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把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预防工作机制:为加强对重点工程预防的领导,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在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共同管理,对重点工程全程介入、一般工程重点介入,拟建工程提前介入。建立以工程监理人员为主体的发现机制和有效的监督举报机制,在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公开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箱。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讲座、版面宣传等形式,使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够得到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有力支持。并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对重点施工单位、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采取提前介入的办法,及时开展预防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工程施工工地,通过图板展览、法制讲座、播放警示教育纪录片等形式,给施工管理人员详细讲解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职务犯罪的犯罪构成、特点、原因和危害,为每一位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使他们知罪名、识危害、会防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入运行阶段后,为使工程建设廉洁高效运行,项目运行后由预防科帮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用法律、政策开展引导性教育,紧密结合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建设方的思想实际,抓住重点,找准症结,引导工程参与人员牢固树立“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思想。

找准切入点,定位服务,该院实现预防职务犯罪与监督服务的有机结合。在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更注重把预防职务犯罪与监督服务相结合,招标前配合工程建设单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记录查询,监督过程中,及时对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法律咨询。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于关键岗位重点监督,切实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对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实施重点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苗头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堵塞漏洞,防止权力滥用。临渭区检察院:张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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