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犯罪预防 >> 详细内容
临渭区检察院着中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
日期:2017-04-03 21:02  作者: 

临渭区检察院着中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


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关系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村干部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临渭区检察院坚持立足职能,结合本区农村工作实际,把预防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措施预防职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预防宣传教育。筑牢防腐倡廉思想大堤。坚持开门搞预防,主动加强与区纪委、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基层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共同做好法制教育规划。进村入户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拉近同群众的感情,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和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检察建议工作,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开展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工作中,本着“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实际问题。把提出和推动落实检察建议作为专项预防工作的主要手段,结合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调查研究和致罪因素分析,对发现的职务犯罪隐患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帮助和督促有关基层村(居)委会建章立制,减少遏制职务犯罪的发案诱因,立足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了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借鉴其它地区先进作法的同时,结合本区农村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本县开展预防基层干部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

严肃查办村居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针对近年来涉农资金拨付金额大、惠及面广,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情况。预防部门同自侦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深入到财政、国土、农业、扶贫等部门开展涉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迅速展开侦查,立办案件,达到了“办理一案、预防一片,查处一人、挽救一群”的效果,加强联系协作,共同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临渭区检察院:张博俊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