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检察院:预防 “网络微腐败”
日期:2017-04-0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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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院:预防 “网络微腐败”
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发放宣传单、举行法制讲座、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开展了预防“网络红包微腐败”专项宣传活动,明确公职人员在日常来往中不得接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业主等与行使职权有关个人的微信红包,否则是一种变相的收礼或受贿行为。
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在检察建议中明确指出,公职人员在接受微信红包时,要把握好尺度,防止变味,要避免接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业主等与行使职权有关个人的微信红包,避免微信红包多次累积积少成多,并要求公职人员注重廉洁自律,防止穿上微信红包伪装的礼金礼卡,避免触犯法律界限。
通过此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专项宣传活动,不仅为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界定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时也从思想上把网络腐败犯罪的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抢红包”这一深受群众喜爱的娱乐活动成为遮挡官员腐败的“隐身衣”。(张儒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