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检察院三举措开展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日期:2017-04-0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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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三举措开展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结合办案采取三项措施,标本兼治,强化司法关怀,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未成年人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注重权益保护。在司法办案中切实加强对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执法检察,监督落实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加以规范。
二是做好教育疏导。对留守未成年人开展摸底调查,结合个人性格特点,邀请专职人员对涉罪和被害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辅导,联合家庭、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和亲情关爱,并对留守未成年被害人落实司法救助,最大限度降低案件的负面影响。
三是强化帮教矫治。结合罪错留守未成年人就学、就业、家庭情况,量身打造个性化的帮教方案,按照到案后表现、悔罪态度、监护条件,分别决定适用不捕、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诉等措施。在此期间,强化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落实专业技能培训、学业辅导,并引导异地父母回归家庭,多方面帮助过错留守未成年人认真接受教育矫治。(撰稿:赵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