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检察院制定文件深化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县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线索的统一管理,切实提高职务犯罪线索的综合利用水平,澄城县检察院在承担市重点课题的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多次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结合我县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实际,在现有的高检院和市院规定基础上制定了《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规定》。《规定》分为总则、职务犯罪线索的受理、登记、分流、研判、监督、考评、共享等部分,对以往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进行了完善,所规定的职务犯罪线索管理主体更加科学、来源更加全面、评估更加细致,有效地解决了实务操作存在的一些问题,更好地体现了线索管理服务于侦查、效率优先、适度集权与加强监督相结合三项基本原则。
一、建立了职务犯罪线索管理组织系统。《规定》明确了职务犯罪线索的管理主体,并对相关部门涉及线索管理的职能进行定位,实现了职务犯罪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职务犯罪线索储备中心,借助纸质线索资源和电子线索资源共同储存职务犯罪线索,实现职务犯罪线索的统筹管理。组织系统的建立,有效地提升了线索管理效率,提高了线索利用率和初查成案率,从而实现职务犯罪线索的集中管理和有效利用。
二、细化了职务犯罪线索管理操作流程。该《规定》根据职务犯罪线索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以往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进行了完善,对职务犯罪线索的受理、移送、报备、登记、初核、评估、分流进行了细化,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职务犯罪线索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步骤,提升线索管理效率,提高线索利用率和初查成案率,从而实现职务犯罪线索的集中管理和有效利用。尤其是利用基础信息平台、互联网等相关资源,充实了职务犯罪线索的登记内容,以及成立了职务犯罪线索评估研判小组,强化了对职务犯罪线索的分析评估,进一步深入挖掘线索的潜在价值,为提高线索质量和初查成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了职务犯罪线索管理长效机制。在原有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基础上,完善了四项管理制度,实现了对职务犯罪线索的长效管理。即线索研判制度,对存查、缓查的职务犯罪线索实行季度和年度分析研判深挖价值;监管督办制度,强化县院对全县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和查办工作的指导,实现对职务犯罪线索管理的有效制衡;考核评价制度,对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工作和职务犯罪线索价值利用情况的综合评价;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各级检察院之间、检察院各内设部门之间以及检察院和纪委、审计局等其他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与信息共享。(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