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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检察院以健全完善制度为切入点确保未检工作规范化
日期:2017-04-03 21:02  作者: 

三原县检察院以健全完善制度为切入点确保未检工作规范化

近年来,三原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制定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的一系列规范制度,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未检工作依法规范化开展。 一、制定两项制度,通过“提前介入”,在受案前把好强制措施适用、办案程序、社会调查三关。一是与三原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或参与讯问、法律援助、提请逮捕、分案移送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委托考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9个方面做了程序性规定,以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后采取的各项措施依据法律规定规范有序进行。通过“提前介入”熟悉案情,了解公安机关强制措施适用是否得当、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与三原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社会调查及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细则》。针对公安机关常常存在讯问时因法定代理人未参加,亦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参与的情况,制定细则,从制度层面贯彻落实社会调查和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参与两项工作制度。 二、完善四项制度,通过“慎捕慎诉”,办案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逮捕条件 ,以慎捕、少捕为原则,明确逮捕条件,细化证据标准。规定作出逮捕决定前要充分考虑社会调查报告查明的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参照其平 时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犯罪情节,严格适用逮捕措施。今年以来,共对3人作出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决定。二是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细则,规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和标准,积极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和回归社会工作。今年以来,共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三是完善不捕、不诉理由说明书,规定对不捕不诉的案件,对公安机关、案件当事人、律师下发不捕理由说明书,结合法律规定详细进行释法说理,取得各方的认可和支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听证程序,规定对于附条件不诉的案件,邀请公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听证,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措施。 三、制定法律援助办法,通过多方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救助。 完善在检察阶段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的办法,利用现有资源开展5项救助措施,即司法救助、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心理救助、就业救助。 同时,该院立足工作实际,邀请 三原县团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等多家参与法律援助,并通过多项措施取得被害人户籍地派出所、所在村组的援助支持,使未成年被害人度过难关。四、健全两项制度,采用法制教育办法,多方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是 健全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跟踪考察制度,重点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考察,定期跟踪走访,了解其心理动向,适时进行个别法制教育,预防其重新犯罪。二是健全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办法,规定法制副校长定期讲授法律知识、联合其他部门共同送法,多措并举进行法制宣传。建立常态预防教育机制,加强与教育管理、党团组织、宣传机构等职能部门的联系,结合不同机关的职能进行法制宣传。2014年以来,该院共走进校园开展普法教育8次,播放法制宣传片6次,发放法制教育图书1000余册,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王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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