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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创新举措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今年以来,未央区检察院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和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检察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在本院内部,确定由监所科、反渎局、预防科联合开展该项活动,成立联合工作组,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核对人数、查阅工作档案、与社区服刑人员逐人见面、走访社区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检察,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实情。针对脱管、漏管、虚管和又犯罪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3份;反渎局和监所科联合查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件3人;针对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中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安排预防科干警为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一次。

(二)吸纳社会力量辅助专项检察工作。出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联络员工作办法》,从公益性社会组织中选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派驻到辖区12个司法所开展检察监督辅助工作。活动以来,联络员在检察人员的带领下,在派驻的司法所开展调研、违法信息的搜集和证据固定工作,协助检察人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司法文书和调查报告,督促社区矫正机构落实检察监督意见和建议等工作,8名联络员累计开展工作60余工作日,有力支撑了专项检察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针对相关司法、执法单位工作衔接不畅问题,检察院牵头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起草了《社区矫正交付接收衔接制度(试行)》、《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单位会签后实施。两项制度明确了相关单位在社区矫正中的职责定位,特别是规定法院要依法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公安机关对重新犯罪、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及时处理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找脱、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检察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进行法律监督。

(四)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未央区检察院联合辖区两个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辖区3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脱管重新犯罪被收监的案例、未央区院在“专项活动”中查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通过集中警示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同时给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有效提高其守法意识。(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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