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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紧扣“四个结合"确保民事诉讼监督释法说理显实效
日期:2015-11-11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今年以来,针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施后释法说理工作量及难度增加的新情况,富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9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7件,息访息诉9件,均得到申请人的认可,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结合风险告知,促使理性申诉。针对申请人大多站在有利于自己的角度看待案件争议的心理特征,在受理环节就告知申请监督不影响裁判的执行、受理不必然启动提请抗诉、再审不必然导致改判等诉讼风险;另外讲清缠诉的风险、成本,促使申请人理智对待申请监督,权衡利弊,冷静思考,形成正确的心理预期。 结合释法说理,促使申请人服判息诉。对法院生效裁判虽有瑕疵但不宜提请抗诉的,帮助申请人分析裁判确认的是非过错和责任归属,讲清提请抗诉的条件和标准;抓住重点和症结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说理,解决主要矛盾,既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讲明是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有效提高说理的针对性和效率。 结合公开公正,增强息访息诉效能。对诉讼标的较小、争议不大、即时给付的案件从受理环节就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实现自愿履行、息诉、和谐结案的目的;对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而终止审查的疑难复杂案件,在公开审查中由承办人说明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同时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有效增强息诉工作的说服力。 结合层次研判,形成息访息诉合力。根据案情及时与原审法院沟通,全面掌握案件判决情况、当事人个人及家庭信息,共同做好申请人服判息诉工作;对已经抗诉到法院的案件加强跟踪监督,适时协调沟通,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对缠诉闹访的个案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向市院及同级人大、政法委汇报;主动与申诉人的原代理律师联系,交流,形成息访息诉合力。(李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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