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 提高矫正质量
日期:2016-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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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 提高矫正质量
日前,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完成了一件撤销缓刑建议书,从而促使县域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机制更好形成。近年来,合阳县院力求推进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以县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为基础,建立起检察机关与司法兄弟机关信息查询渠道;该院刑罚执行科为了方便快速的查询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定位数据、执法审核等信息,实时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执法状况,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脱管、漏管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司法行政部门规范、严格、文明执法,为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该院与县司法局、县法院密切配合,切实搞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院驻所干警在与押员杨某谈话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时,得知杨某系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入所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随即将相关资料转入县司法局,并建议向法院递交撤销缓刑建议书,此举不仅及时杜绝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罪现象,而且提高了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 (梁绩军 刘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