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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纪委“三项措施”确保办案安全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www.gejiew.com 2010-01-19 13:41:04 作者: 来源:各界新闻网

宁陕县纪委在案件管理工作中,不断强化安全措施,案前注重预防,案中强化监督, 案后实施跟踪,确保了办案安全,取得了明确成效。

一是案前注重预防。平时注重对办案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习中纪发(2008)33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两规”、“两指”等法规制度,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意识,树立文明办案理念。同时,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工作职责,提高办案人员安全防范技巧。

二是案中强化监督。2008年以来,县纪委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区办案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委局领导对所挂包的案件工作负总责,案件主办人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对办案场所是否符合要求,调查取证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案后实施跟踪。每年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牵头,组织案件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每一个信访件的受理、初核、立案和审理各环节,要求严格按《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和程序办理,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纳入动态管理,并作为年终考核量分依据。近两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件90件,立案16件,给于党政纪处分22人。其中给于开除党籍6人,开除公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由于安全措施有力,防范得当,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宁陕县纪委 魏传新 郭仲频 张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