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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推行便民服务机制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2010-06-23 14:57:16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各界新闻网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结合实际,采取“编织三级网络,夯实三级职责,明确三项制度”等有效措施,在全县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度。

一是编织三级网络。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将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体系,在县直涉农部门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在各乡镇机关建立便民服务代理中心,在各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代理室,在全县构筑县、乡、村三级便民服网络体系,切实促进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目前,已在县人劳局、国税局、地税局、水利局等涉农单位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在太山庙、旬阳坝、江口等乡镇及其所属行政村分别建立了便民服务代理中心和便民服务代理室。其它部门、乡镇和村正在积极地筹建之中。

二是夯实三级职责。明确县、乡、村三级书记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县直涉农部门便民服务大厅,由部门党委(党组)负总责,实行“一窗式”办公。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办公,由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兼任中心主任,并选派35名干部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日常办公。村便民服务室在村党组织、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兼任便民服务室主任,并配备代办员2-3名,由村委会干部兼任。

三是明确三项制度。抓好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只要方便群众就办、只要群众授权就代”的原则,受理属于自己代办范围内的事项,填写《便民代理承办单》,告知办理期限和申请人权利、义务。受理事项承办单位连同有关材料交由代理承办人,并实行签名交接。代理服务承办人接到有关材料后会同有关具体办理人及时予以办理,并确定具体代办期限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完毕并经代理服务承办人复核后交回便民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送交或反馈给申请人,建立了便民服务首问首办责任、便民服务承诺、便民服务限时办结三项制度,以此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的目的。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便民服务机制,促进了乡镇职能转变,方便了群众办事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有力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半年来,全县各级便面服务代理机构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5件,办结61件,承诺期限内办结率94%;共接受各类咨询78人次,受理各类咨询事项52余件,为群众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130余个。(马昆 邹五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