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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纪委案件查办严把“五关”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2010-12-03 14:12:33 作者:魏传新 张贻盛 来源:各界新闻网

宁陕县纪委始终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严把“五关”,全面提高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不断增强查办案件工作能力。

一是严把实名举报“答复关”。今年1126日,新场乡村民陈某怎么也没想到,他信访反映某执法机关罚款打白条的问题,县纪委调查组会赶到汉中市勉县他打工的地方向他本人答复了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他对调查处理意见十分满意,想请办案人员吃顿饭,却被婉言谢绝了。这是落实宁陕县纪委制定的《实名举报查询答复制度》的案例之一。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实名举报案件,均按规定向举报人予以答复,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二是严把案件查办“监督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制定出台了《宁陕县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五项职能二十项职责(试行)》,明确案件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办案制度建设和创新取得明显进展。三是严把案件查办“安全关”。县纪委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区办案暂行办法》、《查办案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委局领导对所挂包的案件工作负总责,案件主办人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对办案场所是否符合要求,调查取证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案后实施跟踪,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牵头,案管室不定期对全县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由于安全措施有力,防范得当,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四是严把案件查办“纪律关”。县纪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廉洁自律,严格执纪执法,生活上耐得住清贫,作风上顶得住诱惑,工作上抗得住干扰,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尤其对案件工作,要求办案人员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依法办案,不跑风漏气、泄露案情,不违纪取证,不以案谋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五是严把案件查办“考核关”。县纪委将信访初核及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年度考核,考核分值占总分四分之一以上,制定了量化赋分考核表,明确了评分标准,有力促进案件查办工作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共接到群众实名举报4件,调查核实4件,信访了结3件,对1人实施警示训诫,转立案1件,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