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法院三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2011-03-08 14:16:14 作者:张安让 来源:各界新闻网
宁陕县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三项措施强化落实。 ------------召开春训会集中学习。3月5日,召开了春训会议,在会上,院领导组织法官干警集中学习了中省市政法会议精神、全国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各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并组织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书记、院长符存根分别与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部门负责人又与干警签订了部门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状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提出的“四个一律”规定,(即“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加强警车管理的内容,使内容更加丰富全面,使责任状更加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监督检查巡查。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不定期地组织监督检查巡查,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记录在案,作为年终部门考核和干警考核的依据,确保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陕西省高级法院“六个不准”规定落到实处,以进一步促进干警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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