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聚焦执纪审理工作重点强化“纪律”意识
宁陕县纪委聚焦执纪审理工作重点,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审理” 的把关作用,强化纪律意识,健全制度规定,规范运用纪言纪语描述违纪行为,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紧紧抓住党纪党规这把纪律的尺子不放松,不断推动纪律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健全制度规定。该县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执纪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要转变执纪审理思维方式,改变以前重点审理涉法案件,转向重点审理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案件,在查清主要违纪问题的情况下,对于涉嫌犯罪的问题不予纠缠,依据现有证据对被审查对象作出党政纪处分,并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做到快审快结。去年以来,有2案2人在移送司法机关前后分别受到了纪律处分。
规范纪言纪语。该县纪委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执纪审理的新要求,在审理报告中,按照“六大纪律”八种类型对“违纪事实”进行分类表述和排序;将违纪问题与涉法问题分开表述;最后用纪律语言对违纪人员进行概括评价。所有移送审理案件的初核(初查)报告、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和调查报告等审查文书中,如没有按照“六大纪律”八种类型对“违纪事实”进行分类表述和排序的,案件审理室不得受理。与此同时,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制发了“违纪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等模板供调查组参照执行。所有移送审理的案件文书资料均体现出了“纪律”特色。
拓展审理范围。该县纪委立足“三转”要求,创新“立案预审”工作思路,将审理的触角伸向初核阶段。对基层拟立案的案件,案件审理室以不同方式提前介入,用纪律的尺子对证据材料、定性进行“会诊把脉”,最大限度避免了该立案的不立案或者不够立案的却立案的情况发生;同时注重对线索处置情况的分析研判,做到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全覆盖,不留死角,并制发书面“初审意见”。对移送审理的案件,案件审理室侧重对定性的审核,一是看调查组是否用纪律的语言对被审查对象做了客观评价,引用的条款是否恰当,新旧条款的衔接和运用是否正确;二是看被审查对象的认识和态度如何,是否对错误认识充分、是否有投案自首和如实供述自己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检举立功及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涉案款物等情况。(宁陕县纪委: 郭仲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