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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速集团:养护指标纳入治超工作考核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陕西省高速集团所辖路段车辆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省高速集团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日前出台了《陕西省高速集团2011年度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将养护指标纳入对各运营公司、以及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今后每年养护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相关单位、部门将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陕西省高速集团在2011年治超工作中,明确提出在2011年底,将全系统高速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8%以内。所辖高速公路(含引线和匝道)养护质量指数(MQI)保持在88以上,且各分项指标(PQISCIBCI TCI)均保持在80以上。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省高速集团规定,每年年初将养护工作指标纳入对各运营单位、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治超工作考核范围,签订治超目标责任书,实行一把手负责全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的责任制和治超工作问责制。各运营单位年度和阶段性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所在单位的政绩考核、建设资金投入、养护投资、计划等紧密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由集团公司通报表彰,给予嘉奖,将在其建设投资、养护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统筹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养护工作不力、治超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责令向集团公司治超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

另外,该集团并配合开展了“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促进此项考核工作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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