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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矿业王石凹矿细化《规程》编制标准促技术管理升级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9月初起,陕煤铜川矿业公司王石凹矿出台实施新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着力提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会审、贯彻、落实质量,使其具备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机电设备运转安全技术措施及矿井其它专业作业规程(措施),是煤矿企业科学、规范指导作业流程、质量标准、安全要领等主要环节的重要制度,是煤矿区域安全生产的“宪法”,科学编制、严格实施规程(措施)也是煤矿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目标的基础和保障。
该矿新的《规程》(措施)最首次要求,编制《作业规程》(措施)一稿必须“原创”手写,严格按照“一面一规程(措施)”的编制原则,不得沿用套用旧的作业规程。以往,该矿虽然严格制定了《规程》(措施)的编制要求,但未对《规程》(措施)的编制提出明确的“手写”要求,个别技术人员为了图方便走“捷径”,往往在电脑上采用复制粘贴的方式“移花接木”,沿用套用旧的作业规程(措施),图纸、内容虽“大同”却“小异”,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新的制度倡导“手写”、拒绝“粘贴”,可有效提高技术人员编制规程的责任心。
同时,新的《规程》(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施工前一个月,生产科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采面设计、地质情况等资料,并下发《规程》(措施)编制通知书,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由技术员负责编制规程;编制前生产科技术员必须带领区队技术员和区队长到作业地点熟悉整个系统;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接到规程编制通知单后,必须在10日内按要求编撰完毕。生产科主管技术员接到规程后,3天之内必须轮流审查完毕,并将修改意见及时下达区队,完善后,交采掘副总3日内组织会审;规程会审必须在采掘副总工程师召集安监、生产、动力、通风、地测、煤质等部门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完毕后,规程编制人必须按会审要求3日内修改完毕,并递交总工审批。《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公司质量标准化精细化实施细则》,《规程》、(措施)制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规程》(措施)由总工签发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一周由编制人向所有参加施工与管理的人员贯彻,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着方可上岗;施工过程中,规程贯彻每周不少于一次,并要有详细的学习记录,所有参加人员还必须签字确认。
该矿还严格规定,所有管理人员都是现场落实《规程》(措施)的责任者,施工单位的区队长和技术员应负主要管理责任;生产科室要对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兑现奖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规程措施与现场不符时,必须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规程措施执行完毕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安检员负责对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按照新办法编制、会审、贯彻、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扣罚月度“技术津贴”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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