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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委等30家单位集中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日期:2016-06-22 00:00  作者: 

西安市委等30家单位集中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去年12月初至今年1月底,省委各巡视组对西安市委等30家单位进行了巡视。3月初,省委各巡视组分头向西安市委等30家单位反馈了巡视意见。近日,西安市委等30家单位将各自巡视整改的情况予以了公布。

   30家被巡视单位集中公布巡视整改情况还是首次。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各单位公布的情况中,廉政和反腐仍是整改重点内容,其中涉及的一些具体人、事也为公众所普遍关注。

  西安市委

  严肃查处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王海玲等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以来,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347件,处置问题线索1121件,立案436件,结案375件,党政纪处分382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原副局长,交警支队党委原书记、原支队长王海玲,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郭秦林等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托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曝光典型案件74人次。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秦岭北麓违建情况开展“拉网式”复查,已处置的202栋及新拆除的8栋违法建筑生态得到修复,未出现反弹现象。

  铜川市委

  今年1~5月立案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件

  市审计局将重点部门列入自查和抽查范围,对市果业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铜川市住建局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今年1~5月,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件,处理18人。

  汉中市委

  今年以来市委书记约谈市管党政一把手12人

  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1~5月,汉中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32件、同比上升16.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7人,其中县处级4人。今年以来,市委书记约谈市管党政一把手12人,市长约谈政府部门一把手9人,市纪委书记约谈县级干部26人,市纪委实施县处级干部谈话函询8人。

  商洛市委

  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81起

  处理81人,通报曝光8期36人

  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通过公开工程信息、封闭报名、集中资审、电子评标等环节减少人为干预。市住建局制定了《贯彻落实陕西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办法》,同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权力寻租的违规违纪行为,今年已受理处置此类问题线索28条。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81起,处理81人,通报曝光8期36人。

  省食药监局党组

   下发通知规范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

  下发《关于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对发现有关单位限额以下可自行采购但未到财政办理审批手续等问题,责成其补充手续,要求当事人做出检查,彻底整改。在局机关业务处室和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中推荐产生7人为采购监督员。

  省农业厅党组

  巡视期间提醒约谈党员领导干部15人(次)

  组织对全省2013-2015年农业专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农业基建项目开展一次抽查,并建立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修订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对补贴范围内的所有品目实施敞开补贴。巡视期间立案2件、初核4件,提醒约谈党员领导干部15人(次)。

  省商务厅党组

  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修订《陕西省商务厅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因公出国(境)管理坚持“计划管理、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年度计划,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省林业厅党组

  免去2名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职务

  下属单位免费供送蔬菜问题已整改到位

  全面清理规范厅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对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处级干部进行清退,已免去2名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职务,回原单位任职。

  前几年个别下属单位给省林业厅大院职工免费供送蔬菜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原供送菜所产生的50.195万元费用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已与供菜单位结清。

  永寿县委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组成5个督导小组,对全县各镇区干部到岗、第一书记驻村、村干部值班坐班情况,以及县级各单位干部脱岗串岗、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21个单位和7名未到岗的第一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韩城市委

  38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已全部消化到位

  对上级组织部门指出的38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已全部消化到位。对政府设立的投资类公司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了规范。以“三龄二历一身份”为重点开展人事档案集中治理,对发现的2名学历造假干部予以清退。建立干部电子档案库,彻底从源头上解决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对2016年党员发展对象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取消了5名不按程序或程序不完整发展对象资格。

  蒲城县委

  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 警示训诫4人

  对省委第九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已办结1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4人,组织处理(辞退)1人,移交司法机关5件。

  黄陵县委

  查处3名科级干部家属“吃空饷”问题 对涉及干部进行了约谈

  针对反映的3名科级干部家属“吃空饷”的问题,县监察局给予违反工作纪律、请假后未主动执行病事假工资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名职工行政警告处分,并追缴多领工资35743.6元,县纪委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涉及的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约谈。

  米脂县委

  今年1~4月对19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诫勉谈话9人,党纪处分10人

  巡视期间接到对乡镇、村干部信访反映问题较多,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扶贫救济、项目开发、退耕还林补贴、粮食直补、低保待遇审批把关不严,乡镇和村组干部在惠农政策执行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挥霍浪费等问题。今年1-4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3起,党政纪处理17人;对19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其中诫勉谈话9人,党纪处分10人。

  吴堡县委

  全县共统计出须回避的亲属关系16组

  对全县干部任职回避亲属状况进行了摸底,共统计出须回避的亲属关系16组,相关干部27人,其中领导干部11人。同时研究出台《吴堡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通过岗位交流逐步消化解决存在的干部任职回避亲属问题。

  宝鸡市渭滨区委

  超标准接待 1名科级干部被行政警告

  安排对石鼓镇、高家镇、桥南办等12个镇街、部门17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余单位和村、社区进行财务大检查。区纪委开展餐饮票据倒查专项检查,对1名科级干部超标准接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西安市雁塔区委

  盯住“三种情况”,瞄准“三个时间节点”

  设立区、街两级“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接待室”,开通12388举报电话。在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箱183个,在雁塔廉政网站设立网络举报窗口。

  盯住“三种情况”,瞄准“三个时间节点”,突出“两类人”,持续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强化不敢腐氛围。

  富平县委

  检查发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问题19个 已整改到位11个

  对2015年以来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问题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33个,发现问题19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1个,限期整改5个,强制停工3个。

  宁强县委

  抽查暗访全县18个镇(办)195个村11个社区

  巡视期间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量大,查处的村组干部案件占到近两年查处案件的80%的问题。严格监督问责。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周报、每月通报、随机抽查机制,先后4次对全县18个镇(办)的195个村、11个社区进行了抽查暗访,下发了4期督查通报,督促各镇办、村(社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佛坪县委

  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1个问题线索 全部办结

  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佛坪县的11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经初核了结8件,转立案3件(其中由汉中市纪委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1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其中1人给予撤职处分,1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

  加强委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

  对渭南市、咸阳市、商洛市2015年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教育治理进行专项巡察,加强委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对省二院、省结核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省计生药具管理站、省计生用品服务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违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审计通报原“凤城大酒店”经营情况

  省局组织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014年安康旬阳县、铜川王益区、西安高陵区个别工商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和2015年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搭车收费问题进行回访。从回访情况看,4个市、县(区)局高度重视,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并予以通报。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凤城大酒店”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已将审计结果和核实情况在省局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凤城大酒店已于2014年4月停办。

  省教育厅党组

  及时查处3起教育乱收费问题

  清理领导干部在社团任职

  及时查处3起群众举报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同时,加大网络便民服务和社会监督力度。把群众需要了解和社会公众应该周知的部门预算、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及时公布。

  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及时清理领导干部在社团任职。目前有4位同志已按规定辞去社团兼职。

  武功县委

  用公款报销旅游景点费用 3名责任领导被处分

  截止目前,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51件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警示训诫8人。

  关于“敬畏纪律和规定的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票据、“吃空饷”和“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政纪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全部收缴。二是给予借培训之机用公款报销旅游景点费用的3名责任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它3人给予警示提醒谈话,违规报销费用全部清退。

  长武县委

  成立6个审计整改回访检查组 集中回访58个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成立6个审计整改回访检查组,对2015年计划内58个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集中回访,实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制度,不定期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公告。

  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47件。截止目前,已初核44件,立案16件,结案16件,党政纪处分20人,了结28件。涉及科级干部的5件,经县纪委调查,立案3件,结案3件,党政纪处分3人,了结2件。

  渭南市华州区委

  调整4名受记过以上处分干部级别工资档次

  对全区2010年至2015年土地出让情况和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对涉及的个别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对2015年度全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取消了2名受警告处分的干部年度考核评优秀等次,调整4名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干部级别工资档次。

  洛川县委

  全县共有25名公职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

  经过自查和督查检查,全县共有25名公职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对承包撂荒地退耕还林的5名公职人员,已全包退出或转包;因夫妻(子女)一方没有工作而经商的17名公职人员,属于政策允许,不在整改范围;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县住建局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承包住建局下属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的问题,现已终止承包,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对县能源办、永乡镇政府等3名干部创办公司、合作社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黄龙县委

  县纪委书记对县接待办主任一对一约谈

  县政府制定出台通知,明确要求一函一接待、报账附清单、住宿按标准执行。县纪委书记对县接待办主任进行一对一约谈,对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发现的部分单位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通报全县。

  绥德县委

  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贪污案1件4人

  黄河水利重点项目领域贪污案1件2人

  今年以来检察院破获多起大案要案,重点查处了涉农扶贫领域贪污案1件4人,黄河水利重点项目领域贪污案1件2人,其中涉嫌犯罪的副处级1人,正科级2人,涉案资金总计20多万元。

  安康市汉滨区委

  今年查处工作懈怠、失职渎职案件9件

  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

  从年初开始,先后对全区“两会”、区纪委全会、脱贫攻坚工作会等会议迟到早退、会议期间打瞌睡、玩手机的人员进行了点名曝光和严肃处理,其中公开曝光17人、批评教育3人。

  今年以来先后查处工作懈怠、失职渎职案件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

  紫阳县委

  县级干部住院报销实施费用结算制

  今年1~4月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

  县人社局在核销县级领导干部门诊医药费用过程中取消挂账制,县级干部住院费用报销实施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制,结算票据由本人审核签字后,凭结算票据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巡视结束后,移交问题线索6件,初核6件,立案4件,了结2件,均已办结。

  今年1-4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8件,初核52件,立案38件,结案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 记者张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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