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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潜泽被开除党籍 撤销汉中市中院审判员职务
日期:2016-06-28 00:00  作者: 

李潜泽被开除党籍 撤销汉中市中院审判员职务

本报讯(记者 宋志明)6月23日,汉中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决定,撤销李潜泽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5月23日汉中市直机关工委委员会议已批复,李潜泽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使用收缴的财物,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同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去年10月,汉中洋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交警调查中发现,肇事车辆是被法院没收的涉案车辆,当时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是李潜泽,时任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代理审判员,而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就是李潜泽的弟弟李双。此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虽暂停了李潜泽的职务,并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但一直没有结果。今年3月,李双到洋县交警大队自首;随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调查组进驻汉中市中院,开始调查此事。调查结束后,认定李潜泽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使用收缴财物情况属实。中共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决定开除李潜泽党籍,并上报中共汉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关于此案的进一步处理,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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