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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期:2016-09-19 00:00  作者: 

宝鸡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记者 董渺)9月13日,宝鸡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岐山县凤鸣镇北郭卫生院院长杨秀梅,在单位财务中报销手机话费1079.76元、招待费4438元,被党内警告。

   陇县城关镇西关卫生院院长高文博,在陇县卫生系统举办职工运动会期间,安排参赛运动员和组委会成员在陇县安玉酒楼就餐,共计花费8100元;召开院务会讨论决定为职工发2015年年终奖,全院107人共计发放年终奖66104元。陇县监察局给予高文博行政警告处分。

   麟游县农广校原校长石宝贤,为单位干部职工违规购买发放劳保用品价值634.80元,花费30元公款购买鞭炮祝贺本系统工作人员购买新车,被党内警告。

  凤县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吕建民,安排综合部经理李春虎用公款先后6次在宝鸡市金台区七天纷乐商贸部购买烟、酒、茶叶等41147元,支出发票经吕建民、李春虎审签后在单位经费中予以列支,两人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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