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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在路上
日期:2017-06-08 09:30  作者: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在路上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意义重大而深远。商南县检察院为了有效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分管侦监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侦监、公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1、实行专人办案制度。指派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人员承办未成年人案件,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疏导,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优先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量缩短诉讼期限。

2、建立亲情会见制度。在讯问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到场,进行亲情感化,减少其抵触情绪和心理戒备。

3、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对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回访考察,了解其社会表现和思想动态,通过耐心细致说教,最大限度的使涉罪未成年人从内心深处认识罪错,真诚悔悟、弃恶从善,将感化、挽救工作进一步延伸。

4、坚持全面审查制度。办案人员注重收集未成年人心理、家庭、学校等方面资料,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特别是严格核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刑事责任年龄,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商南检察院 李雨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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