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日期:2017-06-08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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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近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抢劫一案”在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樊长征出庭支持公诉。庭前,樊长征检察长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核实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并进一步明确庭审重心,制作了出庭预案。庭审中,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质证、法庭辩论,义正言辞、有理有据的指控了李某的犯罪事实,并提出了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作案工具折叠刀一把。
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员额制”改革的要求,是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了检察业务骨干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示范效应,引领了检察官履职尽责、依法办案的良好风气,展现了检察官不忘初心,维护公平正义的理想信念。(礼泉县人民检察院 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