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从“五要”上下功夫 提升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陕西省西乡检察院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内外监督,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社会公众形象以及亲民形象,极大地提升了该院执法公信力,得到了群众一致称道。
强化检察本职工作,向法律监督要公信力。一要正确行使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力,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自侦权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所侦查的案件要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让群众信服,从而提升检察机关的声誉和威信,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二要正确行使审查批准或决定批捕权和公诉权,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使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案件在公诉环节能诉得出,法院能判得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决定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有明确被害人的要及时听取被害人的意见,防止矛盾升级或涉检上访问题。三要履行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当前,群体性事件频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民意得不到有效的释放和表达,从而激化矛盾,引起群体性事件。基层检察院的控申、民行部门承担着了解民情民意、对各部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重要职责,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窗口,积极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对抗,消除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四要履行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的职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基层检察院要针对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遏制腐败。要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赈灾等领域的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渎职犯罪,依法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同时不与民争利,将赃款积极追缴后退还给受害群众,消除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威的误解和怀疑,提升检察公信力。五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和司法权威。基层检察院要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六要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办案质量是确保办案效果的基础和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说,办案效果是检验办案质量的一个标尺。因此,在办案中,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注重执法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讲究办案方法,防止因生硬执法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人性化办案措施,对青少年犯罪案件和轻刑案件尽量适用刑事和解,或者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同时有条件地建立完善刑事案件特困被害人救助制度,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要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好扶贫帮助活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上出实招、求实效,真心帮扶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深化检务宣传力度,向舆论影响要公信力。一是在保守检察工作秘密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检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定位好公开的内容,不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大力推广电子检务,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自动触摸屏,在检察外网上开通“检务公开”、网上举报专栏,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增大检察机关的透明度,使检察工作能被全社会所知晓,真正能让群众客观、公正地对检察工作的好坏作出准确的判断。二是深入开展各项对外宣传活动。结合各地检察实际,检力下沉、重心下移,开展一村一警、法制副校长、走百村访千户、检察官联系点、巡回审判、法律五进等活动,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取得的成就,以此提升检察机关知晓率和影响力。三是积极开展宣传调研工作。首先按照依法办网、文明办网的要求,加强自己的网络阵地建设,加快门户网站建设,努力建立起立体的舆论引导体系,扩大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其次,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就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活动和执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络和平面媒体,让群众随时知晓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向队伍建设要公信力。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提高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基层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关键。为此,一要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改善检察人才断档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逐步实现检察干警的年轻化、智能化、专业化。二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检察干警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和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发干警工作热情与激情,让干警树立起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使广大干警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三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和深入实践“执法为民”思想,要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基础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在思想观念上为民、在工作措施上便民、在实际效果上利民,才能在法律监督中普惠于民、在公信力的培育中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认同,增强检察公信力。四要广泛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抓好人才培养工作,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五要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塑造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通过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培植检察文化理念,用先进文化占领干警的思想阵地,引导干警内心深处自觉产生为检察事业求实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五要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检察工作的整体格局,与检察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狠抓廉政教育,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贪赃枉法、损公肥私、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检察形象的检察人员,坚决依纪依法查处。
改善外部执法环境,向司法体制要公信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必然要求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为此,必须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基础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突出问题,完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保障:一是领导体制保障。建议从提升检察公信力的角度出发,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规范和改进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二是组织人事保障。建议改革完善检察官任免制度、检察人员编制管理制度、对检察官弹劾制度等,将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具体化。
加大内外部监督力,向监督实效要公信力。对内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执法办案管理机制改革,细化办案流程,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核机制、执法质量监控机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刚性保障检察公信。要强化检务督察工作,集中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突击督察、现场督察等多种形式,重点督察检察人员工作作风、执法作风以及执法不公、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防止和解决检察人员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对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做到对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做到认真研究并整改落实,并把落实情况书面反馈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一些影响力大、拟作撤案处理、不起诉及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会诊,让处理结果顺乎民意。(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李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