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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案管职能 助力司法责任制改革
日期:2017-06-21 09:14  作者: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我院案件管理部门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目标,顺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新要求,紧紧围绕检察监督工作全局,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完善业务监督管理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司法责任制升级完善工作。案管部门负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各项统筹协调工作,我们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担负起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配置总责任,以保障和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地。明确工作任务,强劲推进改革措施,协调业务部门、技术信息和保障部门,收集分类人员信息,征询办案组配置、轮案规则,及时为院领导员额配置办案权限,做到办案网上留痕。强化网上办案服务,健全系统运行问题收集研判机制,加强流程监控和结案审核,设置流程监控员,每天上网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收集、汇总、解答、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业务部门提出的需求意见和技术部门的完善意见,及时汇报上级院,保证系统顺畅运行。

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完善人员业绩评价机制。

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细化规定,确保各项要求得到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监督,落实办案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案件评查常态化机制,案件管理部门对开展评查活动拟制实施方案,我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依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灵活运用评查措施,改革传统评查方式,运用评查结果,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取得一定成效。案管部门根据《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规定,对我院各业务科室已办理终结发生法律效力进行评查,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纠错、问责、引导”的作用。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作为本院开展执法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及时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业务部门,为干警业务学习提供参考指引。三是评查结果为业务部门提升办案质量提供依据。

三、制定自动轮案办法,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

为保障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富平县检察院第18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承办案件自动轮案暂行办法》,《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员额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担任院领导职务的员额检察官办案要达到一定数量。二是检察官办理案件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按照业务部门所确定的轮案序号和轮案规则,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案件自动分配至案件承办人办理。遇有特殊情况,部门负责人可按规定变更案件承办人。三是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承担司法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检察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应当调整检察官岗位或者免除检察官职务。案件承办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分配到的案件,否则按未完成工作任务进行绩效考核。(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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