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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检察院:“四加强”助推“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
日期:2017-06-22 09:03  作者: 
 

日前,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为防止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主动作为,采取“四加强”工作举措,助推“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提前介入。该院把检察监督职能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解决信息不畅问题。通过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介入行政执法活动,从源头上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过渡过程中的“以罚代刑、徇私舞弊”等问题,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千方百计寻找监督案源。

加强个案指导。该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了疑难案件协商制度。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或对案件定性等个案认识上产生的分歧,避免部门间相互推诿。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共同研究案件性质,加快案件线索的移送和核查,形成执法打击合力。

加强联合检查。该院通过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联系,联合出台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报告制度,介入行政执法例行检查等,及时了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案件查处情况,积极拓展检察监督职能,寻找工作载体。切实做好行政执法部门台帐综合工作,对台帐中出现的重点个案,进行妥善处理。

加强层级监督。该院对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及办案查处过程中阻力较大案件,采取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工作法,充分发挥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职能作用,通过上一级检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执法机关、上一级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与联系,认真解决检察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动、积极促进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过渡中的检察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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