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多措并举提升规范执法办案水平
日期:2017-06-2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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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一项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多项举措提升规范执法办案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一、规范线索管理制度
凡是收到的举报线索,包括群众直接来访检举揭发的案件线索、上级交办的线索和在办案中挖掘出来的案件线索,由专人详细登记入册,落实案件台帐制度。
二、严格依法初查案件
凡是初查都要按照程序提请检察长批准,一切初查都制定初查计划,并按照初查计划进行,在初查阶段不得接触初查对象,不得对被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扣押、冻结被初查对象的款物,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从严处理。
三、确保办案安全
把办案安全作为规范执法的关键环节。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将反渎工作及环节加以分解,细化责任,制定出反渎局办案工作流程图。流程图对部门负责人、办案干警的职责,在办案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都有具体的要求。保证办案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防范了执法随意性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
监督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必然要求,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是规范执法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在内部制约方面,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渎部门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建立反渎工作执法档案制度等规范执法行为。在强化外部监督方面,主动向县委和市院汇报工作,争取县委的市院的工作支持。(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 钱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