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新闻 >> 详细内容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与碑林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集中宣判活动
日期:2017-06-23 10:03  作者: 
 

IMG_1019.jpg

为响应省市院开展的禁毒宣传号召,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与碑林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集中宣判活动。2017年6月22日上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18楼大法庭,对我院提起公诉的五起毒品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碑林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刘晓溪、阮莉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干部、碑林区地税局、辖区法律高等院校师生、商户及社区群众代表等200余人参与旁听、接受宣传。

当天宣判的5起案件分别是吴某甲、张某甲非法持有毒品案、张某乙、赵某某贩卖毒品案、黄某某贩卖毒品案、吴某乙非法持有毒品案、苟某某贩卖毒品案。该五起案件在审理中,合议庭以严惩毒品犯罪为主导,同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规定,针对各被告人的罪行轻重、认罪认罚表现等情况,依法对涉案的七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又十五天不等的刑罚,并处40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合议庭还当庭进行了判后释法、法庭教育及禁毒法律宣传。

毒品被称为“现代的瘟疫”,毒品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和秩序,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种保持高压态势。本次公开集中宣判,不仅是为了对七被告人所犯罪行依法惩处,也是为了对其他涉毒人员进行警示,为了让更多的人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努力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注毒品危害、共同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维护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宁、生活的幸福!(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刘晓溪)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