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至2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张宏德处长一行莅临商洛督促指导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主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朝霞就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座谈会上,商洛各基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民行科科长就本院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具体情况逐一汇报,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张宏德处长、杨辉副处长、孙帅分别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与指导,并共同对各基层院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可诉性研判。
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张宏德处长在讲话中对商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从七月份开始由部分试点转向全面开展,要积极作为,办理好案件。二是要严格依法、围绕“公益”。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坚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全力推进工作。三是要加强市院的指导作用。各基层院要结合当地实际和自身特点寻找工作切入点,市院要加强案件指导,排除阻力、讲究策略、点面结合。四是要充实队伍、提高能力。加强人员配备,提高人员素质,通过专题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交流学习,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商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院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公益诉讼相关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意义,抓住有利时机,全面推动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加强沟通,坚持以往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做法,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宣传,拓展线索来源,突出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严格诉前程序,加强跟踪监督,及时启动诉讼程序。四是要加强民行检察队伍建设。以市人大视察民行检察工作和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加强人员配备,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全面提升民行检察工作水平。
座谈会后,省检察院张宏德处长一行继续深入到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和商南县检察院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和有关在办疑难案件进行了面对面指导。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