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检察院参加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会
日期:2017-07-01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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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派案管部门、技术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应用培训工作,本次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院案管办主任田鹤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确保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顺利运行。
本次系统升级完善主要是为了解决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办案需求,系统新设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等角色,取消了承办人角色,增加了检察官办案单元、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新功能,赋予了检察官的个案权限和检察长的审核监督权限等功能,将轮案规则由自动按顺序轮案修改为自动随机轮案,调整了不在位登记、变更承办人等申请功能在系统中的应用,升级后的新系统检察官、检察助理、书记记员可以同时审查办理同一个案件,同时系统将记录每位检察人员在系统上的任何操作活动,全程留痕,并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姜婷婷 杨文 王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