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侦查监督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平利县检察院侦监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现常态化。
一是健全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侦查监督水平,先后制定了《建立补充侦查协商机制的意见》、《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实施办法》、《加强对刑事拘留案件侦查监督的规定》,最大限度压缩司法不规范问题空间,发挥长效机制治本作用,确保规范司法行为的持续化、常态化。
二是围绕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让规范司法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围绕方案中列举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等八个方面问题,对今年以来办理的侦查监督案件进行全面检查、仔细梳理,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自查登记表》和《复查案件登记表》,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剖析原因,实行整改销号,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利用“检察大讲堂”,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培训,确保办案系统的 每一个节点都依法规范,发现问题及时与案管等部门沟通,使每起案件从受理到归档都做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程序规范。
四是接受监督,确保工作实效。针对不规范司法的薄弱环节,把自己查和社会评紧密相接,面向社会发放《廉政监督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精准扶贫、打击“村霸”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等为契机,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法司律等多方的意见建议,打造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格局,确保侦查监督权始终在法治的道路上正确运行。(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