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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检察院侦监科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
日期:2017-07-12 08:54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侦查监督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平利县检察院侦监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现常态化

一是健全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侦查监督水平,先后制定了《建立补充侦查协商机制的意见》、《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实施办法》、加强对刑事拘留案件侦查监督的规定,最大限度压缩司法不规范问题空间,发挥长效机制治本作用,确保规范司法行为的持续化、常态化

二是围绕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让规范司法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围绕方案中列举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等八个方面问题,对今年以来办理的侦查监督案件进行全面检查仔细梳理,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自查登记表》和《复查案件登记表》,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剖析原因,实行整改销号,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利用“检察大讲堂”,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培训,确保办案系统 每一个节点都依法规范发现问题及时与案管等部门沟通使案件从受理到归档都做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程序规范。

是接受监督,确保工作实效。针对不规范司法的薄弱环节,把自己查和社会评紧密相接,面向社会发放《廉政监督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精准扶贫、打击“村霸”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等为契机,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法司律等多方的意见建议,打造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格局,确保侦查监督权始终在法治的道路上正确运行。(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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