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构建案件管理新格局
日期:2017-07-1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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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刘勤成)2017年以来,长安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案件管理适应检察体制改革的工作新思路,从整合案件管理资源入手,构建一个窗口对外,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的案件管理新格局,促进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升。
针对在业务管理中存在管理点分散,管理制度不统一,管理秩序和安全急待加强等问题,将办案工作区管理、行贿档案查询接待登记以及案卷归档审查等业务移交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在案件管理大厅,专门设立接待登记工作平台与案件查询、律师接待等业务合并,建立接待、登记、分流一站式的工作服务体系。规定凡到本院请求办理与检察业务有关的事项,须通过案件管理大厅这个窗口接待登记后,由案件管理大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统一开具接待分流单,同时由接待员电话通知承办人,负责办理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如要求与办案人见面的或办案人通知案件当事人到本院接受询问等,由案管大厅统一安排到办案工作区开展工作,对在办案工作区开展工作过程全程监督记录。对所有要求开具行贿档案查询的证明材料的,由案管大厅电话通知预防部门到案管大厅审查提交的材料并将开具的证明送到案管大厅由接待员送出。实现一个渠道进出、一套管理制度、专人专岗负责的管理模式,使管理与被管理无缝衔接,管理过程井然有序、工作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