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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驻公交分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
日期:2017-08-01 15:36  作者: 

 2017年7月28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驻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在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挂牌成立,标志着该院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局长薛国旗及班子成员、主要科、队负责人,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朱文君、侦查监督科全体干警等出席了揭牌仪式。

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承担着发生在全市公共交通领域内侵财类诸如扒窃、汽车租赁诈骗等刑事犯罪的侦办工作,该类犯罪具有流动性大、作案手法简单、技巧性强、无固定现场等特点,极易造成案件取证难、固定证据难、侦破难等问题。为了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取证和固定证据的能力,提高案件质量,有效地打击犯罪,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结合办理公交分局案件,经过大量调研及与公交分局多次沟通之后,并经院党组批准,2017年6月与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会签了《驻公交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实施方案》和《关于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该项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规范开展。

此次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得到了公交分局的大力支持,他们为检察官办公室提供了独立办公室,并配备了能够登录公安专网的专用电脑,使驻所检察官能够通过专网进入公安机关的办公办案及基础警务系统,掌握其案件受理、立案、侦查活动及案件处理情况,实现对公交分局刑事执法、侦查活动动态化监督。该局薛国旗局长讲: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是检察机关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在了实处,在今后工作中,公交分局会全力支持、配合检察官办公室对分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进一步促进公交分局刑事侦查活动规范化。

莲湖区人民检察院驻公交分局检察室检察官表示:将坚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坚持实际、高效、特色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化工作,努力将前期开展的对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中取得成功经验灵活运用到驻分局检察室工作中,并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建立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竭力将驻公交分局检察官办公室打造成具有“莲湖侦监”特点新品牌。(苏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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