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向胡谷香同志学习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长栓主持,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长俊宣读了《中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向胡谷香同志学习的决定》,并从充分认识开展向胡谷香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学习重点、学习方法、形式、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和安排,要求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活动的热潮,对标看齐,砥砺奋进,努力推动山阳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胡谷香同志系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人,2000年7月大学毕业后,他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到西部大开发的建设中,从湖南来到柞水县工作,从此扎根柞水17年。在这17年里,他始终不忘初心,牢记党的宗旨,勤勤恳恳,努力工作,真心为民服务,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2017年7月11日上午9时许,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胡谷香同志在办公室审查案件时突发疾病,经柞水县120急救中心现场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倒在他热爱的检察工作岗位上,终年42岁。他用短暂却充满光辉的生命践行了一名服务西部大开发大学生的志向与情怀,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理想与信念,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当代检察官忠诚敬业、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锋楷模,是全体检察干警学习的榜样。
院党组号召要学习胡谷香同志扎根基层,不忘初心的政治品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执法作风;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公仆情怀;勤学善思、务实创新的工作态度;淡泊名利、廉洁从检的高尚情操。
最后,王长栓强调,胡谷香同志的先进事迹,给我们检察干警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从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中折射出了一个对待工作、对待生活和对待事业人的无比热爱之情,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与信念。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弘扬正气、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把他的精神学习好、传承好、发扬好,立足本职岗位,忠诚履职,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砥砺前行,努力为山阳检察事业发展和“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