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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检察院发挥微信平台作用 助推阳光检务
日期:2017-08-03 07:53  作者:孟春玲 陈涛 

为了进一步扩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影响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准确、及时、便捷的案件信息公开服务,今年以来,洛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作用,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实现了案件信息公开由“网上”向“掌上”的转变。

据了解,该院一是强化自身学习,做好内外衔接工作。该院案管办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操作手册,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流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顺利完成了微信平台与案件信息公开网后台绑定,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网与微信平台的衔接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办事功效。

二是拓宽宣传途径,提高平台知晓度。该院在案管大厅设立宣传窗口,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宣传、演示该微信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第一时间将案件信息公开网以及微信平台添加在该院的微信公众号中。迅速组织案管办全体干警深入该县148法律服务所、彩虹律师事务所、县司法局等单位发放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二维码宣传单100多份,并在案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注册登记,现场实施案件信息绑定和律师阅卷预约等工作。目前,已有15名律师通过微信平台成功注册。40多名群众关注该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 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8件次, 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535条,公开法律文书6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2件,有效推动了该院司法公开由单向向双向的转变。

三是及时总结经验,提升服务水平。为保证微信平台的顺利应用,该院案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和微信平台信息的定期审核工作,确保及时受理、及时审核。同时对微信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汇总,及时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予以解决。

自微信平台运行以来,该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公开数据较以往均有了大幅提升,实现了案件信息由“宏观公开”向“微观公开”的拓展,提高了案件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效率,促进了检察权的阳光运行。(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  孟春玲  陈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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