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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略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日期:2017-08-04 08:52  作者: 
 

本网讯(略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讯员:张玮)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院党组以高检院开展“基层民行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切入点,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将公益诉讼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李剑明检察长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略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

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深入摸排案件线索。我院主动与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介绍我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各单位对我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形成了共识,愿与检察机关一道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好略阳的绿水青山,初步建立了公益诉讼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并摸排出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我院已向县住建局 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实现了公益试点破冰之旅,县住建局正在积极整改。

三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工作。建立沟通机制,对检察机关摸排出的案件涉及管辖、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确保了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2017年7月13日,我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一略阳县人民检察院诉略阳县林业局不履行林业行政监管法定职责一案成功开庭。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节奏流畅。被告当庭对公益诉讼人对其工作的监督表示感谢,同时表示会尊重法院的裁判结果。该案将折日宣判。

四是规范司法,提高质量。我院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自觉接受汉中市院的工作指导,同时以法律文书为抓手,认真规范制作检察建议书,加强文书说理,有理有据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和回复,并对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的情况进行核实,确保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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